我已经很久没写博文,今天看了法博的首页之后突然想写点什么,可是又不太喜欢在空闲的时候发表长篇大论,所以我想提出若干问题来表达我对法学之部分研究成果的困惑,希望有识之士能够给予回答。
(1)为什么法学界的研究成果中的一部分具有极为明显的现实应对性?今天出现一个令人稍有感触的案件,明天就会有些人出来分析这个分析那个,甚至动不动就抬到宪政、人权、历史、文化等涵括性极强的词汇,而所谓的期刊又会发表这种文章并号称该文具有现实意义、颇为深刻。。。
【文章摘要】“春秋决狱”是中国诉讼法史上一个饶有兴味的现象。它的法律技术,即“原心定罪”是汉代时期儒家经义进入法律领域的有效途径。尽管它使司法判决更符合古代伦理的精髓,但也因随意出入人罪的弊端而备受诟病。随着法律儒家化的不断前行,作为历史上存在过的司法现象的“春秋决狱”最终归于消失。然而,隐藏在这种法律现象背后的法律思维对中国古代法的影响却是极为深远的。古代法的理想模型以及古代判决的多样化规范依据都从这些思维模式中推衍出了自己的确定性、正当性。从这一角度来说,“春秋决狱”成为了一个贯穿中国法律史的论题,它反映了古代秩序优先的法律理念及由此派生出来的诸种价值倾向。
论《论语》中“仁”的法律意义
《论语》是儒家的原创性经典,它的意义不仅在于为儒家学者的修身制定了一种可以遵循的范式,而且在于为儒家的政治提供形而上的根据。从这一角度立论,对《论语》所提倡的“仁”的意义也许就应当作多层次的思考。它不以德行的提升为唯一鹄的,其理想更进至儒家王道政治的实现。恰当地说,《论语》的法律思想建基于“仁”的需求之上。当然,笔者的论述只能是为研究《论语》提供一种法律的视角,而这种研究也不可能是终极的,或许探讨本身就是意义之所在。
先秦道家法律思想流派略论
历史演进至“轴心时代”的中国是一个战乱频仍、社会动荡的国度。面对秩序剧变所引发的种种困惑以及精神世界所感受到的无尽压力,人们不得不思考人生、社会和国家的问题并试图解救一个无助的时代和自我。诸子百家应此而生,道家亦为其中一股重要的思潮。。。。
一、 刊物宗旨
本刊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原法》编委会独立运作、审稿,并取得国家正式出版书号,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法学学术类杂志。
2007年10月17。。。
金色海洋
激流险滩
海上仙山
悬崖峭壁
碧波荡漾。。。